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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004-05-22 16:50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党派的国家,在国家采取重大措施或者是决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都事先同各民族、各界、各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反复征求意见,然后再形成决策。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二是中共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召开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协商会、座谈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既不属于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社会团体,而是最广泛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设有全国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县(市)级等地方委员会。政协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华侨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平时组织委员进行一些专门活动或去各地视察,就国家的大政方针、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国家机关的工作和国家宪法、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讨论问题的时候,还邀请政协委员列席参加,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政协全国委员会现任主席是李瑞环。由中共中央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参加的协商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座谈会大体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协商会主要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而座谈会主要是通报或交流情况,听取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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