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来俄务工的重要提示 |
| 2008/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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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馆处理了多起涉及我在俄远东地区务工人员的领保案件,其中大部分均为经济纠纷。这些纠纷的产生,既有雇主的原因,也有务工人员自身的原因,但不管怎样,结果是对劳资双方均造成了损害。为此,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提醒拟来俄务工人员和计划从国内招聘务工人员者: 1. 必须通过正规的出国务工渠道应聘或招聘; 2. 出国前双方必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3. 务工人员来俄后尽量争取自己保管、签证等证件; 4. 务工人员若护照被扣,可向当地内务局、移民局报案,如果雇主仍拒绝交还证件,可到总领馆办理旅行证,再到俄移民部门办理返签回国; 5. 雇主无权扣留务工人员的护照等证件,但对其存在的违约行为,有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来解决的权利;经济纠纷只能通过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务必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回国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